申辦資訊
| 業務說明 | 1.科技產業園區進口人(區內事業)為進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依出口國政府規定須取得我國核發國際進口證明書(IC)文件者,應向國際貿易局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申請IC或WA等保證文件;本局及分局經經濟部委託,辦理核發區內事業IC保證文件。 2.確認申請文件及貨品ECCN:進口人(區內事業)申請WA,應查明出口人應檢憑向出口國政府辦理輸出許可證之證明文件,究係IC或WA,並應洽出口人查明其擬進口之SHTC係屬何種貨品管制清單之管制項目。 | ||||||||||
| 辦理天數 | 1個工作天 | ||||||||||
| 檢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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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令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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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單位 | |||||||||||
| 申辦資格 | 園區企業 | ||||||||||
| 申辦流程 | |||||||||||
| 注意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