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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業務
申請使用執照核發
申辦資訊
業務說明
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使用執照申請及核發作業。
辦理天數
7個工作天
檢附文件
使用執照申請書(含概要表/名冊/地號表)3份
審查表
營造業竣工查報表
原領建造執照正本
工程完竣報告表
門牌編訂證明書
消防設備查驗合格證明
監造人及承造人切結書
污水處理設施證明
綠建材及防火建材證明
廢棄物管制單及棄土證明
避雷設備及相關設備合格證明(含專業技師簽證報告及證明文件)
竣工照片2份
竣工圖說3份
公寓大廈共同基金及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相關資料
承辦單位
楠梓園區:管理局開發營建組(產業用地科)電話:(07)3611212#235、236 前鎮園區、臨廣園區:高屏分局用地工程科 電話:(07)8239338、(07)8239305 潭子園區、臺中軟體園區:潭子園區辦公室 電話:(04)25322113#304 臺中港園區:臺中分局用地工程科 電話:(04)26581215#633 屏東園區:屏東園區辦公室 電話:(08)7518212#302、300
申辦資格
園區企業
申辦流程
1.文件上傳:請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s://cloudbm.nlma.gov.tw/CPTL/index.jsp)上傳文件,並下載申請書表。 2.臨櫃辦理:請持下載之申請書表及相關文件至所轄之產業園區管理局或各分局辦理。
作業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