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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行政業務
申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
申辦資訊
業務說明
申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
辦理天數
7個工作天
檢附文件
申請書
切結書
檢附加蓋公司關防及勞資會議主席、紀錄人員簽名之最近1年4次(每3個月召開1次)勞資會議紀錄影本
勞退新制之「勞工退休金提繳」收據或提繳證明
勞退舊制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收據或對帳單
「勞工保險費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繳納收據或證明
其他
承辦單位
1.楠梓園區、楠梓第二園區、高雄軟體園區:管理局工安勞動科 電話:(07)3611212#415 2.前鎮園區、臨廣園區:高屏分局環安勞動科 電話:(07)8239345 3.潭子園區、臺中軟體園區:潭子園區辦公室 電話:(04)25322113#403 4.臺中港園區:臺中分局環安勞動科 電話:(04)26581215#645 5.屏東園區:屏東園區辦公室 電話:(08)7518212#401
申辦資格
園區企業
申辦流程
線上申辦:請至本局「e路通平臺」(網址https://service.bip.gov.tw/ew/)申辦。 臨櫃辦理:請至所轄之產業園區管理局或各分局辦理。
作業流程圖